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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  激情履职

扎实推进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

广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加强人大内务司法监督,推进严格执法,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地方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广安市人大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牢牢把握“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三次创业”的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为促进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凸显法制,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是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支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以检查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是人大工作经常采用的有效方法。2008年市人大内司委履职以来,在大力宣传普及法制、促进和保障法律法规在全市得到有效贯彻与执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着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防震减灾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成为常委会高度关注的焦点。2009年时隔汶川大地震一周年之际,由内司委牵头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一些地方防震减灾意识比较淡漠、防震减灾体制不够完善、防震减灾能力亟待加强等问题,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两个提高”;落实机构人员,理顺工作关系;搞好规划实施,增强防御能力;积极争取支持,夯实工作基础等四点检查意见。消防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历来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20115月,内司委协助常委会组织两个检查组深入全市重点单位和场所对消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和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予以回应,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落实。出台了全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火灾隐患投诉举报中心,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96119”;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6支,市县消防站建设快速推进;大力增加消防经费保障,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2011年全市消防部队各项经费同比增幅超过40%;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7个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呈现出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近年来,我们一直把法院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纳入重点监督范围,通过专题调研,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落实,督促整改,促使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保障社会稳定。先后对全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市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工作、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两庭建设、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科学制定调研方案,深入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翔实的资料,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有益的参考。针对侦查监督在法律上缺乏刚性保障、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监督不到位、缺位等问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配合与监督的关系;不断规范、完善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手段和形式,加强对公安机关侦察过程的监督;进一步注重检察队伍建设,提升侦查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案多人少”、队伍力量薄弱、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案件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调研组提出了继续强化公正司法理念、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继续强化审判管理、继续注重队伍建设等建议。

二、情倾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关注群众基本权益保护。近年来,我们十分注重对监督议题的选择,紧扣民生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从事关全市65万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对全市老年人吃、住、行、娱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区市县农村、社区、敬老院、老年协会等地实地查看,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落实了一系列老年优惠政策,有力推动了全市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关注热点问题。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直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关注。为此,我们加大了对这一热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内司委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农家院坝,对全市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基层治安防范薄弱、治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比较突出、大部分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经费保障存在差距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农村治安管理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力度等建议,促进了农村社会治安面貌的明显改观。

三是关注特殊群体利益。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残疾人事业需要得到大力支持和发展。我们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市残疾人工作,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我市残疾人各项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更好地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好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以及调整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问题上进一步认真研究,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让广大残疾人朋友切实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三、畅通诉求,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人大信访工作有相当部分涉及司法方面的问题,我们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促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据统计,2008年以来,市人大内司委共受理信访件221件,接待来访群众230余人次。对来访者,我们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依据,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来访者满意而归,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属合理合法的,注意区别情况,采取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调查走访、信件督办、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促成了问题的妥善解决,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筑牢基础,切实抓好自身建设

司法监督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都很强。司法监督工作是否有成效,关键在于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委员会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在于监督工作是否规范、准确和到位。一是强化学习,锤炼过硬本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提高政治敏锐性,使之成为我们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深入学习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不断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工作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二是以民为本,廉洁高效行权。内务司法工作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这就要求我们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只有这样,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才能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信赖。同时,内司委作为司法监督部门,还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倡导良好的工作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侵蚀。三是拓展创新,讲求工作实效。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重点和工作方式也要不断调整和改进。要勇于打破陈旧的思维定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优化内司委组成人员的结构,完善和加强内司委各项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要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实效,为人大常委会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清醒地看到,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起来讲,还与人民群众对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调研欠深入、监督质量不高、实效性较差等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更新理念,创新机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推进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工作跃上一个新的水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市人大内… 录入者:office 点击数:1037 更新时间:2012/5/4 15:59:17【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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