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广安人大 >> 公开平台 >> 相关报告 >> 正文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121

在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余仪

 

各位代表:

我受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个,工作评议7个部门,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定问题调查1项,专项视察5次,专题调研5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审议计划、预算、审计报告4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9人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去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市委接着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纲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市委部署,狠抓党的人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有必要性、可行性的工作建议。按照市委安排,召开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强化落实责任,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贯彻,着力解决我市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面临的困难、短板、障碍和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力量,有力地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常委会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地方立法权确权申报、启动,监督工作计划、工作评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中的重大事项以及重要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报告等,坚持做到事前请示、事后报告。一年来,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29次,涉及重要事项30余项,报送调研、视察报告13件,把党的领导贯穿了人大履职行权的全过程。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制定广安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范围、时间、程序、方式等进行了明确。一年来,任命国家工作人员25人,免职16人,接受辞职8人;接受辞去代表职务10人,补选市人大代表5人,圆满实现了市委人事安排意图。

积极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市“十三五”时期创新发展,先后对实施多点多极战略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城乡规划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主体培育、创新发展、电子商务及互联网农村金融、核电项目安全性和可行性、检验检测体系市场化整合等重大课题进行学习考察,向市委作出考察报告,提出建议意见,供市委研究决策。对广安经开区、各园区、各市属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加力鼓劲,助推发展壮大。积极投入精准扶贫攻坚战,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多次深入定点联系的6个贫困村、6个帮扶社区督查调研,宣讲扶贫开发政策、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全面脱贫达康。一年来,常委会完成市委安排开展的视察、调研工作10余项。常委会领导成员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分别领衔负责一个工作组,参与和支持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政策的争取,帮助地方和企业谋划发展,攻坚克难,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深入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作出依法治市决议。按照市委推进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对加快法治广安建设、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等作出了明确安排和要求。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提出要严格控制尾气、扬尘等污染物排放,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惩处超标排污、偷排暗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面对行政诉讼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常委会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对我市行政诉讼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剖析研究,提出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职责、抓好非诉行政执行工作“裁执分离”改革、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等工作建议。对执法检查中发现部门规章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问题,常委会向上级人大专题报告,提出了修法建议。受上级人大委托,常委会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切实监督公正司法。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诉讼效率、树立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要求认真落实“倍增计划”,充实陪审员队伍;切实把“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力”的规定落到实处,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落实任期制规定,提高陪审员队伍素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情况报告,要求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防范,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

大力推进法制建设。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安排或委托,常委会先后对立法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14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累计研究上报立法修法建议76条,多次受到上级人大的肯定和表扬,为国家和我省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听取和审议“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推进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前学习法律要求,把法制宣传、普法教育融入到视察、调研等各项人大工作之中。依法将监督工作计划、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等向社会公开,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政治渠道,先后有18名公民旁听人代会、35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

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年内备案审查市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26件,依法向省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协调联系机制,促进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务实开展监督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审议了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要认真贯彻中、省稳增长政策措施,大力推动项目投资,强力推进十五个重大产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止滑回升,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调研“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提出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符合广安实际,充分体现深化改革、统筹兼顾、创新驱动和绿色增长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多规”融合、空间管控的原则,使规划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引导性、时效性。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级财政2014年决算,对6个市级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审议了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要求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审查了市本级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决定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支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根据市政府提出的议案,常委会审议后决定,同意将枣山园区旭岩美好家园安居工程、枣山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资本金及应支付的财务费用、前锋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和代建管理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要求明确偿债责任,防范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审议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管控情况报告,要求规范债务行为,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长效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实现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除涉密单位外的182个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加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力度,督促市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常委会组建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组,首批聘任了10名市级预算审查咨询专家。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建成“在线监督”平台,实现了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动态的实时监督。

围绕民生改善加强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该项工作报告,要求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严格规范操作,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纠纷,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常委会组织代表对全市近三年涉农项目实施及其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针对结转结余资金问题突出、个别项目缺乏规划引领、部分项目建管效果不佳、项目日常监管力度不够、“点”“面”协调不够等问题,提出要认真研究巨额结转结余资金“沉睡”问题,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项目规划实施,处理好普惠和特惠关系等建议。

高度关注“餐桌上的安全”,听取和审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聚焦问题,从“如何加强农药销售环节监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六方面进行了询问。通过一对一的问答,问出了深度和要害,答出了责任和承诺。开展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调研,通过听取报告、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了解群众意愿和呼声,调研报告提出打破人为学籍壁垒、加强通识文化教育、强化学科师资建设等建议,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相关专委会对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真实意愿、改革学籍管理办法、管控学校建设负债等工作建议。

调研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工作情况,赴周边地区考察进行比较,针对当时存在的缴存覆盖率差别大、缴存基数低、个贷率低、资金收益率低、职工缴存红利低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促进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和管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聚焦征地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针对拆迁安置房建设进度缓慢、财政垫付周转资金较大、保障性住房竣工率偏低等热点难点进行询问和追问,提出要解决资金瓶颈、加快建设进度、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切实加强监管、着力保障拆迁群众和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权益等审议意见。

组织代表视察华蓥山旅游文化事业及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提出要加强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大熊猫野化放归管理服务体系,坚持旅游发展规划先行,加大整体开发的支持力度。

围绕生态文明加强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花园水厂附近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相关专门委员会先后4次对报告反馈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反映情况的市人大代表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清除污染,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城区群众饮用水安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议案以来,常委会每年都将其纳入监督工作议题,持续跟踪问效。去年再次视察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情况,针对建设进度参差不齐、资金投入急需加大、管网配套严重滞后、运行管理体制亟待完善等问题,提出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大投入、健全体制、推进法治等意见建议。积极响应市委“洁净水”行动部署,对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展开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首次开展特定问题调查。渠江广安段流域有200多万人口,水质好坏至关生命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走基层、惠民生活动和多次工作调研中,深切感受到基层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对渠江流域水污染问题、饮用水源安全威胁问题高度关注和担忧,决定采取特定问题调查的监督方式,加大力度推动流域内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依法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26人组成,下设5个流域调查组共131名人大代表,市县乡人大三级联动开展调查,调查区域覆盖4个区市县、76个乡镇(街道)、2712个村社,170条溪河沟渠、75座水库、113家排污企业、586个规模养殖场、68处饮用水源,行程约2653公里,参与调查的市县乡人大代表352人,对渠江广安段流域进行了全方位摸排和普遍“体检”。常委会审议并同意批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及78处重点污染源名单、重大情况反映、各流域水质检测情况,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我市特定问题调查工作,受到上级人大、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关注和肯定,《中国人大》《法制日报》《四川日报》等媒体相继报道。

四、拓宽代表履职空间,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委会坚持将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促进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65件建议批评意见,已全部按时办结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53件,占92.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件,占4.3%;因客观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的5件,占3%。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164件,满意率为99.4%;基本满意的1件,基本满意率为0.6%。常委会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范围广、代表提出建议集中的《关于前锋区开通公交车的建议》《关于集中统一处理餐厨垃圾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等18件建议批评意见进行重点督办,对内容相近的建议实行打包督办。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编成10个重点督办小组,包案督办。各组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协作沟通,与提议代表良性互动,采取调研、实察、走访等多种方式,增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从重“办结率”向重“落实率”转变,推行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办理答复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公开内容、原则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直接的优势,完善活动机制、畅通履职渠道、丰富活动内涵,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努力听民声、集民智、遂民愿、解民难,做到履职从群众中来、行权到群众中去,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召开全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交流经验。在持续开展“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的基础上,根据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召开“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动员会,制发活动通知,把投身扶贫攻坚作为代表履行法定职责、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做扶贫攻坚的宣传者、参与者、督促者、服务者。加强人大代表参与扶贫攻坚典型事迹宣传,进一步激发代表投身扶贫攻坚工作的热情和激情。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代表全方位、多层次参与常委会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年来,先后邀请 15名省人大代表、3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210名代表参与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活动。“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先后邀请50名市人大代表参与工作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拓宽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途径。全市34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围绕现代农业、城镇化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共开展专题活动73次,提出意见建议109条。一些代表小组联合开展了跨选举单位视察、调研活动。去年58月,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残疾人事业、“洁净水”行动、电子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旅游产业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6篇。11月,组织驻市全国、省人大代表对各区市县、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和协兴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集中视察,收集意见建议16

提高代表履职服务水平。按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坚持为代表订阅报刊,定期寄送文件资料,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代表直通车”手机APP为市人大代表提供信息查询,收集意见建议,一年来累计登陆达3574人次,论坛发帖600余条,发布工作信息705篇。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代表直通车”与市人大代表在线交流形成制度,全年开展交流活动14次,代表上网反映意见建议60余则,形成13条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已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去年67月,市人大代表分两批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610月,组织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了省人大专题培训。

五、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推进立法能力建设

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市地方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去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广安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一年来,我市立法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市委同意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广安市法制和预算服务中心,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领导及工作力量。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律咨询专家组,制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修法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咨询、参谋、助手作用。首批聘任22名立法专家顾问,其中川渝高校专家学者9人,省、市人大代表中的律师6人,市级部门、区市县法制工作者7人。积极开展地方立法人才吸纳储备工作。加强立法知识技术培训,把立法法纳入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内容,组织参加省人大立法工作专题培训,并赴重庆、成都等市学习考察;举办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授课,市县人大和市政府相关部门120余人参加培训。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地方立法需求调研论证工作,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收集立法建议,初步掌握了我市立法需求,筛选了一批立法项目。在充分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向省人大申请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成为全省首个规范申报、全面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各项申报要件被推荐为其他地方所借鉴。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分别召开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3次专题研讨会、3次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专题教育与依法履职“两促进、两提高”。分别举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题民主生活会、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观念和宗旨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持组织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学习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理论和立法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邀请专家教授讲解国际形势、全面深化改革、核电科技知识等,不断增强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等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作用。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及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线。常委会机关扎实开展对武胜县烈面镇高峰村的对口帮扶工作,入户结“穷亲”51户,通过真帮、真扶、真干,扶贫帮扶工作成效明显。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丰富宣传载体,改进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宣传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开展的监督工作,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事例,为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去年,我市在全国人大、四川省人大新闻奖评选中,获奖数量和等次均名列全省前茅。人大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点击量达到31万人次,30余条信息被“中国人大网”采用。

各位代表,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中共广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市级各部门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各区市县人大、乡镇人大支持参与的结果,是驻广部队、社会各界、驻市中省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地方立法工作力量薄弱,代表建议及办理、答复情况向社会公开不够,对基层人大的指导与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主要打算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小康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广安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今年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第一年。常委会秉承宪法、立法法的精神和规定,本着“慎立法、立良法,急用先立、管用才立,为民立法、民主立法”理念,按照“启动立法一批、开展预研一批、前期论证一批、规划备项一批”的思路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2016年立法计划,依法开展法定权限范围内的地方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就地方性法规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以及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

建立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科学安排立法项目、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统筹安排各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

经市委审定后的立法选项,报请省人大指导,抓紧启动首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着重围绕市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将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制规范。研究制订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技术规范等制度。建立由市人大组织有关部门或者第三方参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制度。

适应地方立法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坚持备案审查专门机构程序性审查与专门委员会实质性审查相结合,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实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开展旅游法和四川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和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积极配合省人大对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的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上级人大委托开展的其他执法检查。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

持续关注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渠江广安段流域水污染治理与饮用水源保护问题调查报告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简案速审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办案效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平正义的全程落实。

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促进“十三五”规划实施起好步、开好局。

切实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重点审查和监督落实法定全口径预算、细化预算、刚性预算、预算公开。听取和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适时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运用好与金财系统联网的在线监督平台,强化对预算支出的实时监督。委托专委会对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取、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督促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

围绕投资促进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围绕城市住宅小区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发挥基金使用效益,推动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委托专委会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专题询问。

对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10个部门工作进行评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卫计委、审计局、安监局等7个部门研究处理评议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PPP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电子商务及物流业发展情况。市县乡人大三级联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学校食堂运营管理和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视察。

托专委会对全市学校校点规划、布局、管理、使用情况,城乡数字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听取“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运用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监督,促进落实责任、完善举措、收到实效。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以“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和“我当代表我为民”履职主题活动为统揽,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引导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召开全市人大代表扶贫攻坚再行动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推动代表联系群众、扶贫帮困工作深入开展。

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机制,制定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办法,加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问效。全面推行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办理答复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监督。

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活动等制度,进一步拓展参与面。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及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制定年度计划,分批次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加强和改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

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范围,依法对“一府两院”提请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或提出意见建议。

切实履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组织责任,依法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认真开展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按照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的要求,依法选举、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或者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加强任后监督工作力度,适时开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

五、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市委《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八个务必从严”规定,坚持集体学习、民主生活会、调查研究等制度,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坚持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完成好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部署,对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文件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确保党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专题调研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推动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扎实做好联系基层、联系指导扶贫点和定点帮扶有关工作。坚持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参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和人大业务培训。

重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优势,注重密切与上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加强对宪法法律、人大制度、代表作用和人大工作的宣传

各位代表!“十三五”规划蓝图宏伟,新的使命无尚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广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攻坚破难,求真务实,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广安篇章而努力奋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office2 点击数:936 更新时间:2016/2/14 17:03:33【关闭窗口【字体: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版权所有:广安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方式:0826-2333101 电子邮箱:gasrdb18@163.com 蜀ICP备110114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