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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研究处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广安人办〔201486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了具体工作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规划法律法规意识

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规划法治观念和规划意识。

(一)普及相关知识。制定学习方案,继续将城乡规划法列入全市普法教育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重要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督促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推进规划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通过普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各级干部、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培训业务骨干。抽调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建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确定了每年开展至少2次以上业务骨干培训学习计划,提高本系统业务骨干规划法律法规水平,确保学习宣传活动顺利推进。

(三)编好宣传资料。编印《城乡规划法制宣传手册》1000余份,发放到市级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干部职工手中。结合“双违”治理工作实际,编印规划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发放到市民手中,让更多市民了解规划法律法规。

(四)灵活宣传方式。组织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工作,重点曝光违法违规建设及处置情况,达到查处一件,震动一片的效果。充分利用规划展览馆平台,向市民宣传规划法律法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详规划、重点地段修详规划、城市设计等,让公众知晓、支持和参与决策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20149月—10月,将《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在市规划展览馆、市民广场、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极大关注。认真执行规划审批公开公示制度,通过互联网、项目现场等公示方式,让广大民众了解项目情况,参与项目监督,减少违法乱建行为。

二、加快规划编制,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针对规划滞后的问题,加快规划编制的步伐,不断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2015年将完成两区三园区分区规划、控详规划编制,20个特色集镇完成规划编制,力争全市重点镇、一般镇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完成,50个特色集镇规划实现全覆盖,其他乡镇控详规划覆盖率达8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50%

(一)抓紧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成果编制工作已完成,目前省住建厅正向省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待意见征集工作完成后,即可进入省规划委员会审议程序。

(二)搞好分区规划和控详规划编制。加强与两区三园区的沟通协作,在广安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2015年将完成广安区、前锋区以及广安经开区、枣山商贸物流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和官盛新区分区规划及控详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解决产业布局、配套设施、统筹协调不够等问题,实现空间与资源最优配置,做到全市规划“一张图”。

(三)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即将启动《广安市主城区交通专项规划》《广安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广安市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广安市城市主干道综合管线专项规划》等4个专项规划编制,不断完善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

(四)注重城市设计。大力度实施精品规划,高水平开展城市设计,开展广安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二期规划设计,启动《广安城市设计导致风貌规划》编制。加强对城市主要街区和重点地段建筑立面、形态的审查把关,提高建筑设计档次,统一街区风格。开展对城市主要商业街区城市小品设计,增添富有地方特色的景观雕塑,赋予街区不同的艺术特色,充分展示城市的现代风格和时代气息。加强棚户区改造区域重要地块的整体包装,优化用地空间和环境景观,提升核心区形象和品位。

三、强化规划管理,维护规划刚性和权威

针对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势,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机制,优化决策和审批流程,有序推进城市建设。

(一)健全管理规章。加快《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完善《广安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广安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为实行精细化规划管理奠定基础。

(二)严格审批管理。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推动两区三园区成立规划分局,作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承担法定的规划条件出具、规划方案初审、一书三证办理等职能职责,做到既合法合规,又积极支持两区三园区建设。进一步细化规划审批管理,制定了《市规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工作制度》,完善了《法定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操作规程》《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等制度,明确了各开发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标准,对其立面造型、密度、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组织、基础设施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建设品质。强化对城市规划区使用土地和建设的规划审批权及“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实行集中管理,逐级审批,责任到人,确保规划实施不走样。同时,坚持召开规委会审查规划方案,注重多方面听取意见,保证规划实施的质量。

(三)严守规划红线。防止借招商引资名义随意调整规划,形成规划让位于项目的无序状态。严格规划调整程序,推进“阳光规划”, 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加公众参与环节,让广大市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透明度。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经规划编制单位修编、专家论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规委会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方可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四)加强批后管理。建立健全规划、住建、国土、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规划监管协作机制,严格实行选址到场、实测到场、放线到场、验线到场、验收到场等“五到场”制度。实现放验线定位环节抓预防、复验环节严把关、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竣工验收环节重查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遏制随意变更规划和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规划违法行为

针对目前我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推进“双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城管、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参与的规划执法协作机制,充实城管规划执法队伍,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办事严谨、责任心强的规划执法队伍,实现规划执法工作的全覆盖。

(二)完善执法机制。细化巡查责任区域,明确责任领导和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执法重点转移到将违法建设制止在萌芽状态上,做到违法建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降低违法建设的发生率。

(三)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信箱、网络举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加大罚处力度。大力推进“双违”治理专项行动,对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又拒不履行规划执法部门处罚决定,顶风违建的行为一律实施强制拆除,形成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专此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52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office2 点击数:919 更新时间:2015/3/23 10:22:32【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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