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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   杨书平

2009415

 

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093243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检查,受检查组的委托,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实施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控制源头污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项目审批,强化日常监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开展宣传教育,环评意识不断增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全方位、多元化、深层次的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狠抓重大时段的宣传。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以及每年的“环保世纪行”等时机,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广播宣讲等方式,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影响评价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二是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以公众参与促宣传。利用公众信息网、报刊和发放调查表、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较大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并将其作为审批和验收项目的重要依据。三是举办专题培训讲座。每年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开设环保讲座,举办企业法人代表环保培训班,将环境影响评价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提高了各级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环评意识。

(二)严把环评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一是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要求评审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分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经环保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后才批准建设。近年来,共审批各类新、扩、改建项目922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139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437个,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346个。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小型建设项目环评率达80%以上。二是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无环境容量、危及饮用水源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如华蓥市的硅提纯项目、江南化工、志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规模养猪项目,武胜县铅冶炼等10多个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被否决。环评审批起到了“控制闸”的作用,防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全力推进规划环评工作。从开发建设活动的源头去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桥化工工业集中区、奎阁工业园区,华蓥市、武胜县、邻水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岳池县回乡创业园、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等已开展了规划环评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

(三)强化执法监管,促进“三同时”落实到位。一是强化管理。及时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没有建成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投入生产。大部分建设项目都能够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邻水县天鹏原种猪繁育场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650万元,占总投资的21.6%。邻水县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6亿元,环保投资3599万元,占总投资7.8%。华蓥蓥峰水泥厂技改项目4.9亿元,环保投资4148万元,占8.5%。二是严格执法。每年定期开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新、扩、改项目160个,发出限期补办环评通知书30余份,督促川东麻纺厂、岳池天登食品公司、格瑞尔医院、巴黎春天、西溪尚品等28个项目补办了环评手续。对未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如岳池县金德丝业有限公司、邻水广达淀粉厂、华蓥市秀峰玄武岩公司等企业因“三同时”落实不到位,严重超标排污和破环生态环境,受到了相应处罚。

(四)提高环评效率,推动又好又快发展。妥善处理环评与发展的关系,坚持环评服务发展。简化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环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一是下放审批权限。除化工、印染、采矿、造纸等污染较大项目外,其它投资8000万元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一律由所在区市县环保局审批。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法定审批时限由6030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是实行并联审批。与发改、经贸、水利、国土、建设等部门协调配合,将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纳入并联审批程序,做到“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批、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优化了审批流程。四是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工作。凡依法应当由中、省环保部门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领导和环保局“一把手”亲自抓,并落实专人协调与上级领导、评估中心、环评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环评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最短的时间获得中、省环保部门的批文,确保了我市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如广安诚信化工5万吨亚氨基二乙腈项目、北新建材项目、广安科塔金属股份公司10万吨精炼铜项目、广能集团龙门峡南煤矿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都及时获得审批。

(五)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环评实效。一是建立重大项目环保提前介入机制。对我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保部门均提前安排专业人员全程参与,考察选址,提出环保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在项目审批和验收前,主动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作为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改、经贸、工商、文体等部门,已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作为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和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初步形成了环评工作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在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 “三同时”落实不完全到位。部分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不强,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环境保护,未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有的企业主体工程已完工,并投入运行,但环保设施并未动工建设; 有的企业虽然规划了环保设施,但未按要求进行建设,能减则减,能省则省,以致环保设施不达标,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要求;有的企业虽然建有环保设施,但为降低成本,有时停运环保设施,存在偷排、漏排现象;有的企业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运行。如邻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配套的渗漏液处理设施—邻水县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该垃圾厂产生的渗漏液暂时储存在两个约8000m3污水池内,如遇下雨,将溢出污水池,严重污染当地的农田和水源,给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项目评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环评认识存在差距。个别业主环评意识不强,不主动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在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或申请银行贷款等必须情况时,才着手办理环评手续。二是小型项目环评执行率低。餐饮、歌厅、洗浴中心、农业、畜牧养殖等小型项目很多没有进行环评,没有落实环保措施,油烟、噪声、废水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污染。这些项目虽然规模小,但数量多,影响面宽,治理难度大,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三是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有的地方工业集中区与城区距离太近,容易产生环境问题;个别集中区内企业选址不当,产生交叉污染。四是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将环评审批纳入其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议

(一)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结合“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宣传、学习,广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目的、作用、意义及法律责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业主、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宣传环保支持发展,发展促进环保的先进典型,形成人人讲环保、全社会关心环保的氛围。要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的环保审批信息,曝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扩大环评覆盖面。一是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必须纳入环评范畴,动工建设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招商、发改、经贸、农业、工商、建设、水利、文体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与联系,规范审批及运作程序,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责任目标,落实部门责任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督促业主及时办理环评手续,凡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核准、开工许可、营业执照等手续。三是进一步开展各类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的环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政府规划机关在审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未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规划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三)严格执法,强化项目监管。一是严把准入关。对于新上项目,坚持“四不批三严查”,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不批,没有环境容量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一律不批。二是加强监察监测工作。要把重点污染源的监察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对化工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或暗访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典型的违法事件要严厉处罚。三是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环保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没有建成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投入生产,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情况,严查未批先建行为,严查拖延试运行时间或不验收的企业。

(四)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环评管理机制,成立环境评估机构,确保环评审批质量。二是完善“三同时”监管机制,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追踪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的执行情况。三是完善环评审批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四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广安市人… 录入者:office 点击数:2607 更新时间:2009/6/22 12:06:43【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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