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5日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治的提名,
任命:
冯剑辉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冯剑辉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辉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宋川平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吉贵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