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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7月20日,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三十四次会议精神;继续审议了《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并测评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安市2017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安市2017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批准了广安市2016年决算报告暨市本级决算,审议通过了广安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接受罗增斌同志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斌、陈全禄、易铭珅、席世洪、蔡学勤,秘书长唐明光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欧太元应邀参加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俞路、胡彦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清,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人,2名省人大代表、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刘莉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admin 点击数:532 更新时间:2017/7/21 8:49:06【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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