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治的提名,
任命:
蒋濒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萱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成琪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官清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成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钟鹏飞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伟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王德育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叔容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政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波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文术峰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