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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维 强督水环境治理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遵循生态文明建设指引,多年来持续聚焦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启用多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汇聚各方监督力量,持之以恒开展监督,取得明显效果。

突破定式思维,科学选择监督议题,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基本前提。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涉及方方面面,对其监督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子落而全盘活,真正达到监督的目的。近年来,我们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心系生态环境保护,着眼水环境治理,精选监督议题,力求其更能把握全面、服务大局,更加切合实际、体现民意,重点将饮用水源保护、城镇污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监管等纳入监督范畴,把准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脉搏”,增强了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打破常规思维,运用新的监督方式,是保持监督活力的关键因素。监督法及其四川省实施办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七种监督方式,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监督方式并未经常被使用,这些“沉睡”中的监督方式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同的监督方式能带来不同的监督效果,应该敢于并善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只有“重症下猛药”,才能达到根治“病症”的目的。我们针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这一重大民生问题,首次启用特定问题调查,充分展现出其“力度更大、刚性更强”的特征,增强了监督活力,提升了监督实效。
 
  摒弃惰性思维,持之以恒跟踪监督,是决定监督成效的重要保障。人大监督工作具有程序性、连续性的特点,很多工作成效不是一劳永逸、立竿见影的,不能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必须持续接力给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以“水”为题的监督,我们已持续多年,历届常委会聚焦发力,从单一监督方式到综合监督方式,从传统监督方式到新的监督方式,持之不懈换来的是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人居幸福指数的日益攀升。(贺  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录入者:office2 点击数:1508 更新时间:2016/4/21 22:02:07【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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